烟台房价是否会因《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出台而产生变化以及将会如何变化,是市民们关注的焦点。通过记者几天采访所汇集的资料表明,在近阶段,烟台房价不会有明显的大起大落。
烟台市房管局王金永副局长认为,从近期房产交易情况可以看出,新文件的出台,对平抑房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从长远的市场经济的供求关系的角度分析,若限制了房地产市场,则会出现房地产商转移阵地、房产相对紧缺的状况,根本达不到烟台“启动、拉动房地产市场”和“平抑房价”的政策要求。同时,王副局长表示,文件主要是通过相关规定来限制开发商恶意哄抬房价和炒房者的炒房行为,而烟台市政府也正在针对此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
那么,烟台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究竟有多大,还有多少“水分”可压?有关专家专门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帐:烟台市经济适用房属划拨土地,土地成本极低,其保本出售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474元;而幸福、只楚等地房价约2000元、东郊某些高档住宅的开价为7、8千元,若将因土地性质不同,开发商在土地方面投入较大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则可以看出,对于部分开发商来讲,仍有利可图(当然,高档消费也是通过营销手段,来适应部分市民的消费要求和心理满足)。而这“利”又是否是被炒后的过度膨胀呢?记者采访过的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均表示,其房源中期房所占比例约为2至3成,这个数字流露出了炒房的痕迹。但在与房地产经纪人刘红霞的交谈中,记者却感受到了房地产商对房价不会大幅下降的自信:“烟台房市的泡沫经济含量很少,绝大多数购房者为结婚或拆迁住户。”看来,商家也是“吃定”了买方市场数量不会大量减少,才迟迟不肯松开降价的金口。
既然在短期内烟台房价不会有很大波动,那么放眼远观,市民又能否从新政策受益呢?明天,记者将就此事,做进一步采访。(记者 解晓燕)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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