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15岁的小兵正读初中,去年的一天,他和另两个朋友将正在车站等车的三名学生带到一间空房内,小兵手持弹簧刀站在门口,另两人一个看住学生,另一个开始搜身,共搜出30元钱和一部手机。小兵又拿来砖头威胁,然后他们三人跑掉。 十天之后,小兵和另一位朋友又来到一
家网吧附近,拦住路过此处的三名学生,小兵持刀威胁,共搜出80元钱和一部手机。 之后,小兵又四次作案,分别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中学生的钱、手机、公交IC卡等。 小兵采用暴力手段多次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因其还不满16周岁,而且还要继续上学,法院判决小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一千元钱。书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