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2004年,乡村基层债务总额相比1999年的情况,已经上升了将近一倍,并且仍然呈上升趋势。现在乡村负债的基本情况是,全国适度,局部过度。
昨日,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与乡村财政问题研讨会”上,山东省委党校区域产业经济教研室主任牛竹梅教授
针对乡村负债话题做了以上陈述,并表示,应该加快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改善这些状况。
据了解,1999年,乡村基层债务总额大约在3000亿~6000亿元,而2004年,乡村债务总额上升到了6000亿~10000亿元,负债最高的乡镇债务额超过1亿元。
“这种负债仍在呈上升趋势,并且债权人也在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转移。而地区之间的差别也比较大,中部地区的偿还压力要大于东部和西部地区。”牛竹梅教授说,乡村过度负债会影响乡村正常工作的进行,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削弱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以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同时,呆账坏账的增多,以及债券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的转移,也会增加金融风险,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研究员向记者表示,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风险大锅饭”。“乡镇政府的领导借债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还不上会带来什么后果,这就是风险大锅饭。”
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赵树凯则将这个现象归结为是地方政府在决策方面的“权、责、利的分离”。赵树凯表示,现在的“压力型体制”存在着从上到下的考核制度,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的压力,加速了权、责、利的分离,也就形成更多的乡村债务。应该从体制上来解决这个问题。
刘尚希说,乡村过度债务可能直接带来了金融风险,最后很多风险都是以国家财政来“埋单”收场。
所以,牛竹梅提出,要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乡村公共财政体系,确保乡村基本公共品的需求,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乡镇预算的管理;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要精简机构和人员,规范政府行为,改革现有的干部任用制度并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