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德普丑闻是继去年美国朗讯公司涉嫌贿赂中国官员和今年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恩照收取美国公司贿赂后,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又一案例。这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中国市场监管机制的效率低下,也反映出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健康现状。受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潜规则”伤害最大的,无疑是
我国市场经济的整体形象和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同时,也对我国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挑战。“国内查,是查不出来的”———部分德普员工的话令人深思。
本报记者
傲腾 赵婀娜 天津报道
美国司法部5月20日提供的一份对DPC公司的处罚报告,引发了国内几乎所有大医院检验科室主管医生的惊恐,更激起了国内无数专家学者对于我国商业投资环境、商业潜规则等问题的大讨论;同时也令海关、税务、审计、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倍感惊讶。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报告?
这份报告内容如下: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其母公司———DPC(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DPC公司被美国司法部判定,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有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罚其向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分别交纳200万美元和204万美元的罚款,同时需交纳75万美元的预审费等费用。
就是这样一份报告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引发了各方的强烈反响———
国内的检察院、公安局、工商、税务、审计等多个承担着公司监管职责的相关执法部门感叹:在中国长达11年的非法行为竟然没有被发现,若不是美国司法部首先对其处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在我国的行贿行为是不是仍有可能继续?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诙谐地说:国内的案子国外查,美国帮我们反腐败,对我们来说是很值得深思的。更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美国公司在考验我们的执法能力。美国公司已经指出“小偷”堂而皇之地存在于街上,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还不能把他抓住,将成为大笑话,也将成为别人质疑我们能力的把柄。
专家学者同样痛心疾首:德普贿赂案,暴露出中国整个市场监管法律实施效率低下的问题,受商业贿赂潜规则伤害最大的是我国市场经济形象和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商业贿赂引发的不公平竞争,已对我国吸引外资形成瓶颈。
民众大声疾呼:国内肯定不只一个身陷“回扣门”的公司,外资的、合资的、民营的都有可能参与其中,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够被查出来呢?这些“回扣”的钱,又有多少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呢?这些公司到底是怎样通过“回扣”打开市场的呢?
本报曾于6月14日对德普行贿丑闻进行过报道,为进一步了解更多的内幕细节,本报记者通过多方探询,找到了以前在德普公司供职的几位员工,以及曾经或正在使用德普公司产品的医院的工作人员,独家了解到了其中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中国海关——德普公关第一目标
“德普公司在我国以行贿手段打开国内市场的第一步,是从中国海关迈起的。”一位曾经在德普公司工作5年之久的李员工(匿名)向记者透露。
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DPC的子公司,从事免疫药盒的分装、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销售等业务,年产值达7000万元。
也正是从1991年开始,DPC便开始了在中国市场的“前期市场培育”。德普成立之初,其主要业务是负责产品经由北京口岸或者天津口岸入境后,在国内中转、分包,由大包装变成小包装,加以填充物、盖上标签等无太多技术含量的分装工作。也正是从这一时刻起,德普开始了对我国海关的“渗透”。据知情人透露,其对海关人员进行公关行贿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
手段一:从1991年起的几年间,天津德普公司主要利用海关工作人员对该公司产品不甚了解的漏洞,采用“低报税率”,再加以“必要”手段,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隐瞒货物实际价格的方式进行逃税。
从海关部门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通过隐瞒货物实际价格进行逃税的方式,多为“伪报货物名称”和“低报税率”两种方式。当一些公司的产品科技含量比较高、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时,会给海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带来极大挑战。海关工作人员很难第一时间掌握各个领域的最新产品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当此产品国际上只有一家公司生产,价格处于相对垄断阶段时,更加难以核对。还有一个因素是,当时,互联网的使用仍然不算普及,在查阅该产品出口其他国家的报价情况等信息时,依然有着很大的不便。因此,德普公司低报价格进行逃税的行为完全是有可能实现的。
而且,德普公司还利用海关抽检比率仅占5%左右的漏洞,在集装箱运装药物制剂的过程中夹带小型的实验仪器,使实验仪器的不纳税。
手段二:德普公司的员工称,虽然海关有员工三年必须轮岗的规定,但是,德普还是通过各种特殊的手段了解并攻破了海关防线,因为毕竟海关工作人员有限,而且负责某项业务的人员一段时间内又相对固定。据了解,德普公司设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对海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实施“公关”。
国内医院——德普行贿的主战场
在报关环节逃税节省下来的巨额钱款,其中一部分,为该公司后期对国内医院的工作人员实施行贿积累了巨额资金。
1993年下半年至1994年初,德普公司逐渐开始承担了产品生产的职责。如何占领国内医院这一大市场?如何让更多的医院使用该公司的制剂?一位公司员工告诉记者,该公司产品价格全国统一,而且属于国内同类产品当中价格很高的。既然在价格上做不了太多文章,公司就通过给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高额回扣的形式,打开市场。其具体的做法如下:
目标客户:全国各省省会,以及直辖市各大医院的核医学科、同位素科(室)、化验室。
操作方式:1.高端进入。通过中华医学会下的核医学协会在各地的分会召开学术会议,邀请各大医院的院长、副院长以及行业内的权威专家参加。在会议上做产品的宣传推广,并在会议上公开声明给予5%至15%的高额回扣。接着,由公司销售人员具体到每个医院,建立牢固销售网络,巩固会议上取得的成果。
2.培训铺路。邀请业内专家(如上海仁济医院的某著名教授、科室主任)来到天津德普公司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或者组织集体交流活动,给专家们高额的劳务费以及差旅费。而这些专家则通过发表文章等方式向外界推广该公司产品。
3.资助专家。将一些昂贵的药品试剂资助某些著名专家作为实验试剂,帮助他们撰写学术文章。
4.全面回扣。不仅给检验科室大夫8%左右的回扣,还给临床大夫2%的回扣,提高双方的积极性,以使公司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销售渠道逐渐建立起来之后,很多医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从中拿到更多的回扣,经常会每个月从德普公司订购数量超过本部门实际使用数量一倍的药剂。由于药剂的保质期为40天,最终很多药剂都被白白扔掉。此外,检验科的大夫和临床大夫们都可以拿到回扣,双方均有很高积极性,而很多没有必要做相关化验的患者便成为了直接受害者。当网络建立成熟之后,很多医院的某一位主要负责人便成为德普公司在该医院的“营销主管”,由他全权负责德普公司产品在该医院的销售工作,而德普公司的财务部只要以季度为单位根据订货发票将回扣汇款给他便可。
该公司负责销售的一位员工透露说,德普公司挑选销售人员时非常严格,要求被挑选者一定要具备非常高超的社交能力和相对广泛的社会关系。此外,进入公司后还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在德普刚刚进入国内市场时,这些销售人员曾立下过“汗马功劳”。他们往往在第一时间冲到医院检验科的“最前线”,直接找到负责人,与他们进行感情、物质双保险的“交流”。据这位员工透露,国内各大医院的检验科负责人多数为四五十岁左右的男士、女士,他们熟谙医院“回扣”的潜规则,也往往对一些公司的销售人员来者不拒。双方经过一两个回合的往来,便达成默契,甚至成为每两天一个电话的好朋友。当然,电话,有时候是德普员工打给医生的,有时候则是医生主动打给德普销售人员的,提出“要求”和“所需帮助”。他们之间还非常有效地利用了国家给提供的机会,堂而皇之地进行“交流”。如核工业部(相关主管部门)每年会召开全国订货会,在国内开展业务的所有试剂、仪器生产企业以及国内所有大医院全都会在订货会上见货、商洽、订购。德普便充分利用了这个全行业“大团圆”的好机会,与医院相关负责人熟识,并进行感情交流。
销售网络——德普利益的助推剂
德普经过多年来的市场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销售链。生产部门负责生产、销售人员冲在第一线、财务部门负责汇款给医院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上层领域(相关部位、工商、税务)的感情联络,以及一旦被查处后的“摆平”工作。
久而久之,医院的相关医生与德普的员工形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关系。但是,医生与患者之间却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商业”关系。原因很简单,医生要求患者检验的项目越多,他们从德普那里获得的“回扣”也就越多。因此,公司原来的一位销售主管告诉记者,最初的工作他是很辛苦的,要经常往返于国内各地,但是后期,他的工作已经变得很惬意了,2/3的时间都在游山玩水,因为与这些医生已经成为密友,甚至这些医生还可以主动帮助他们向同行推销,因此销售渠道非常稳定,他们的工作也就变得日益清闲起来。“全都是一个钱字在作祟啊!”这位员工不无感慨地说。
根据原该公司员工介绍,德普公司1991年成立,1993年便开始盈利,到1995年,仅30人的公司,营业额高达三四千万元,而且增长速度非常惊人。主要原因在于:产品质量比国内同类产品高,高端营销策略巧妙,回扣额度高……
据李员工透露,1995年左右,他负责国内一个主要区域的销售,每年的销售业绩为400万-600万元,而其中至少5%都给了医院负责人作为回扣。
据天津市一家曾经使用过德普产品的医院检验科的大夫告诉记者:在他们医院,还有着更大的类似德普这样的公司来提供检验所用试剂。而且,检验科负责试剂采购的那位负责人一任就是十几年,即使退休了,也依然牢牢把握着试剂的采购大权。而这些公司的试剂使用,也是一用就是十几年。
链接
美国海外“回扣门”事件
朗讯公司 2004年11月,全球最大的通讯商之一朗讯在沙特阿拉伯触犯《海外反腐败法》的丑闻被发现。朗讯被揭发向沙特阿拉伯电信部长行贿1500万到2500万美元的现金和礼品,为此其得到了沙特阿拉伯政府50亿美元的订单。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 2004年10月,一位戴克公司的前会计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举报该公司存在违背《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这位会计师说,这家全球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之一利用40个银行账号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
巨人公司 巨人公司是一家国防工程承包商和军火商。2005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巨人公司亵渎了《海外反腐败法》,向贝宁共和国总统的商业咨询顾问支付了超过350万美元的贿金。
孟山都公司 生物和农业技术公司孟山都公司在2005年1月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了50万美元罚金,作为它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向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行贿的惩罚。
美国《海外反腐败法》
这部法律产生于1977年,是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去职之后,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之下,对非法政治捐献和洗钱活动进行调查之后所产生的一个副产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当时的调查显示,400多家公司承认它们在海外存在非法的或有问题的交易。他们承认,自己曾经向外国政府官员、政治家和政治团体支付了高达30亿美元的巨款,而且多数都是自愿行为。这些公司中,超过117家公司位列《财富》杂志世界500强。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