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到二○一○年造船能力达到五百万吨以上,二○一五年达到九百万吨以上 加快打造“重量级”船舶工业基地 本报讯作为我市重点发展的六大产业集群之一,造船产业集群在全市工业布局中的位置举足轻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及时抢抓历史机遇,推动
船舶工业快速发展。2004年,我市造船能力达到近3万载重吨,完成修造船及配套工业总产值30亿元。到2010年,全市造船能力争取达到500万吨以上,2015年达到900万吨以上,成为全国最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之一。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海湾、气候和地域优势,以及与造船业发达国家、城市来往方便的条件,使青岛在发展船舶产业方面具备了重要的比较优势,并由此形成一定的船舶工业基础。目前,我市已拥有规模以上造修船企业10家,拥有10万吨级浮船坞1座、万吨级以上船坞4座、5000吨级以上船台3座、5000吨级以下船台及修造船滑道36座等大型修造船设施,可修理10万吨以下的各类船舶,能建造1万吨级以下的散货船、多用途集装箱船、客船、工程类船舶、军用舰船、小型游艇及海洋工程等。2004年,全市造船能力达到近3万载重吨,修理各类船舶300余艘,完成修造船及配套工业总产值30亿元。 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抓住承接世界船舶工业转移和举办奥帆赛的历史性机遇,制定了船舶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市船舶工业发展思路———积极吸引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大公司投资,建设生产10万吨级以上和生产10万吨级以下两类船舶基地,争取到2010年,全市造船能力达到500万吨以上,2015年达到900万吨以上,成为全国最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之一。在此过程中,我市将积极发展船用设备、舾装材料和船舶材料三大类配套工业,鼓励中小企业向船舶产业聚集,形成造船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宏大格局。(本报记者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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