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看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免费。
《修改稿》中列举了可以拒买车票的几种情况:车辆不按规定标明运价标准、不按规定标准收费、驾乘人
员不出具或出具不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无法正常使用读卡器等,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乘客有权拒付车费。按照《修改稿》,身高不足1.20米的儿童,乘车免费,但应当有人监护;身高超过1.20米的学龄前儿童,优惠乘车。
同时,客运经营者若出现以下六种情况,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吊销相关证件: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的;出租线路经营权或以承包、挂靠等方式经营的;擅自停运或终止经营的;未按规定的营运线路、站点、时间、车型及车辆数量组织营运的;未在车辆规定位置放置营运标识的;未在营运车辆或站牌上注明营运信息的。
经23日上午审议后,《修改稿》还将再次修改,并于6月27日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新条例拟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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