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
位通力合作,推动我市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
加大教育投入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之策,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尤其要督促落实我市确定的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保证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督促各级政府采取措施补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而造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继续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筹措经费,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从根本上治理教育乱收费创造条件。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继续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财政、物价、审计、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全国、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通过树立正面典型,推进依法治校、勤俭办校,推动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收费审计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
三、突出三个工作重点
一是巩固和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大对“一费制”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好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收费”。要坚决打击非法编印、销售、组织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行为,严禁搭车收费,规范学校支出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三是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和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方式。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学校收费和收费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内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针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把住学校春秋两季开学关口,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继续实行“检查公告”和“检查通报”的办法。对顶风而上、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坚持勤俭办教育,反对浮夸和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务运作程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功能,预防和治理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治理教育乱收费,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坚决克服松劲和厌战情绪,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