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拆迁大幅度增加,因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同时,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导致大量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损害了群众利益,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今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解决好拆迁和清欠遗留问题
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解释工作,全面分析和处理历史遗留上访案件,按照尊重历史、重视现实、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维护好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行政不作为,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对不讲诚信、不履行协议、肆意欺骗农民工的企业和包工头要坚决予以严惩。 二、进一步强化城镇房屋拆迁管理 要严格拆迁管理,坚持“六个到位”,努力实现依法拆迁、有情拆迁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1、坚持思想认识到位。2、坚持政策宣传到位。3、坚持拆迁规模控制到位。4、坚持拆迁行为规范到位。5、坚持依法监督到位。要继续加强对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单位及拆除单位的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完善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档案,促进拆迁单位自律。认真整顿拆迁市场,对个别采取野蛮手段实施拆迁的拆迁单位坚决予以取缔。6、坚持制度完善到位。要进一步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查处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不依法行政,不依法解决拆迁投诉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健全拆迁公示、拆迁听证、投诉信访接待、以及群众监督等制度,保证执行政策的严肃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群众利益的保障性和依法拆迁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1、尽快偿付拖欠的工程款。通过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清理拖欠工程款。争取对现有拖欠解决比例达到9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全部解决。2、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逾期完不成清欠或发生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投标资格,降低其资质,省外进鲁施工企业清出我市市场。3、全面建立起总包单位负总责的机制,督促总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每个项目部都要按月列出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凡没有提供上月工资发放表的,总包单位不得向其拨付下月的工资。凡是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产生工资纠纷的,总包单位要及时进行核实,必要时可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4、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的督办力度,投诉受理电话24小时畅通,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要快查严办,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继续采取向农民工发放《建筑工人手册》,在建筑工地设立《建筑工人维权需知》牌,建立农民工“信息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的维权能力。青岛市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