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由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校舍不低于75平方米且租期不得少于两年我市抬高非学历民办学校准入门槛 本报讯日前,我市出台《青岛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审批规定(试行)》,再次抬高民办学校的准入门槛,学校注册资金、校舍面积等将实行新标准。 &n
bsp; 目前,全市共有非学历民办学校近700所,基本形成了涵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从少儿教育到老年教育,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办学的民办教育体系。随着全市民办学校数量的不断增加,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已趋于饱和,尤其是非学历教育学校中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置、审批标准,全面提升我市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我市出台《青岛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审批规定(试行)》,对高、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学校的校长任职资格、校舍占地及建筑面积、注册资金、管理人员和师资配备等的最低设置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尤其针对目前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学校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的现状,将原学校注册资金由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规定学校校舍不低于75平方米且租期不得少于两年。该文件还明确规定积极鼓励开办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或社会急需且尚无学校开设的新型专业的非学历教育学校。(赵云凤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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