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把自己租住的房子转手卖掉,甚至把别人的房子卖掉,大骗子王某昨天被市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无业的王某租住在东仲小区2号楼一户房屋里,看到房价猛涨有房的人一倒手就能赚不少钱,王某也很动心,王某想到租住的这套房子。除了收房租,房东很少来这里,于是王某伪造了证明文件,并很快
找到买主。2004年8月6日,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一下便骗到10万多元。尝到甜头后王某继续“空手套白狼”,当月他谎称二姐委托自己出售位于延吉路15号3单元的一处房产,伪造文件与买房心切的丛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2万元。
除了用房子骗钱,2004年12月到2005年1月期间,王某还在威海路克来克冰激凌店、青海路摸错门饭店等场所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由诈骗4部手机,价值7900元。昨天,市北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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