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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着结婚证,一手摸着腹中胎儿,王某的心情异常沉重(曹为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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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只有生下孩子才能证明我的清白,可我真不知道如何养育这个孩子?”即墨华山镇的王某拖着大肚子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
婚礼前男方要离婚
1月26日,本来是王某与丈夫吴某新婚大喜的日子,然而男方突然宣布取消婚礼,接着向王某提出离婚,而此时的王某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由于两人在2004年12月6日就已经办理结婚证,自由恋爱以来感情尚可,男方的做法让王某深受打击,她多次到吴家询问原因,但不是吃闭门羹,就是被辱骂。
祸起装修受伤
找的次数多了,吴某的母亲才抛下一句话来,“你已经不能干活了,废人一个怎么能娶你?”王某这才回过神来。去年11月,王某去吴家帮忙装修新房,不慎从凳子上摔下来,1个月后在医院检查出腰椎间盘突出症,医院当时表示,如果以后严重了需要动手术。当时,丈夫以结婚忙为由将她哄出了医院,没想到他早已有了打算。
想生孩子证清白
就在王某拒绝离婚之后,村中很快传出各种版本的流言,有的说王某得了骨癌,所以不能结婚了;有的说王某生活作风不检点,腹中孩子不知道是谁的,因此被丈夫休了。自幼丧母的王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只好搬到姑姑家居住,她暗下决心,决不离婚,一定要生下孩子证明自己的清白。
眼看怀孕已经6个多月了,王某却越来越发愁,自己没有工作,所有的钱都已经投入到婚礼的准备中去了,生孩子的钱都没有着落,而男方的态度很强硬:一分钱都不会出。
男方只对孩子负责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比王某小4岁的吴某。这个1982年出生的年轻小伙子坦然承认了两人已经存在的夫妻关系,也承认了王某患病是取消婚礼的主要原因。他一再强调王某生下孩子可以做亲子鉴定,如果是他的孩子他会对孩子负责的,但婚姻已经没有可能了。听得出来,性格有点懦弱的吴某大概还要按照母亲的意思行事。在记者的劝说下,他表示会找个时间探望一下痛苦万分的王某。
律师:男方不得提离婚
据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金才介绍,新修订的《婚姻法》第34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例外。同时,最高法院关于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他们的身心健康。(记者
曹为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