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文明画报》报道,2004年末至今,记者多次接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李家沟村委会关于该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举报材料。于是记者赶赴神木,采访真相。 李家沟村委会提供的材料说:我村于1988年在大贝峁开了一村办煤矿,大贝峁煤矿。性质为村办集体,并办理了矿产、煤
炭等合法手续。煤矿当时承包给本村村民杨××,承包期十五年(即从1988年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后来外村村民王××未经我村村委会和杨某同意,擅自将煤矿与外村一家无任何证照的“××煤矿”合并。 合并后,××煤矿将我村煤矿的主井口私自炸毁,并将井口移至邻近××村。并对我村煤矿进行掠夺性开采。由于该煤矿所有权属李家沟村委会,据双方签署的《煤矿开采合同》,李家沟村委会应于2003年10月1日,恢复对大贝峁煤矿行使权力。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凭一纸私人矿主之间擅自签的《协议书》,就强行判决让私人矿主继续经营至2013年。 另外,在一份以李家沟全体村民的名义写的材料中,这样写道:判决之后,村民纷纷自发组织前往××煤矿制止他们盗采。可2005年4月25日,由县公安局局长亲自挂帅,组织二百多名武装警察,打伤村民数人;将80余名村民非法关押……希望政府能查明真相惩治违法公务人员。 记者在神木县麟州医院,探望了几个在冲突中受伤的村民后,到神木县公安局了解情况。一位自称“罗部长”的竟当场拍桌子辱骂记者,并说记者是冒充来骗钱的。后来叫来十五六名警察,把记者押到某派出所值班室里“软禁”了5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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