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被打成植物人,46万元赔偿凶手只赔了1500元,外婆悲愤地说———没钱治,我要让他安乐死
“我要让他安乐死!”大山法庭外,73岁的桑淑英拉着法官的手痛哭着。2003年11月,她在建工学院读计算机专业的外孙被歹徒打成植物人,虽然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行凶者
应支付近46万的经济赔偿,可老人说,“他们就给俺家1500元,他们根本赔不起这么多钱。”老人表示,没有治疗费,外孙生不如死。
抢手机歹徒下毒手
2003年11月13日对天文爱好者是个重要的日子,那天预报狮子座将有流星雨。晚上,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罗军和几个同学来到黄岛区政府大楼前的创业广场,兴致勃勃地等待流星。
晚11时,来自黑龙江的张某和胶南人赵鹏飞盯住了罗军,两人把罗军和同学韩某逼到文化中心楼东北角处,搜遍两人全身也只找到三四元钱和一部手机。从歹徒控制下逃脱的韩某告诉桑淑英,他们用木板、石块使劲朝罗军的头砸。“我们赶到青岛时,罗军的头肿得跟脸盆那么大,大夫说三分之二的脑子已经没了,剩下的也跟豆腐脑那样。”说起外孙,老人掀起衣角直抹眼泪。目前,罗军已经被转回东营老家治疗,因为没钱,躺在家里的他只有靠一根埋管疏导外流的脑浆。
判决:赔偿损失46万元
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张某和赵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交叉结伙或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私人财物,至一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张某多次抢劫因犯罪时不满18岁不适用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鹏飞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军459452.76元。
“没用、没用。”听完判决,桑淑英坚持不接判决书,“他们根本赔不起46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鹏飞的亲属向法院交来了1500元钱,桑淑英说这些钱跟家里已经花费的20万相比是杯水车薪,况且她了解到,今年20岁的张某是黑龙江巴彦县农民,同样只有20岁的赵鹏飞是胶南一个无业青年。“他们哪有点个人财产,全部没收也没用。”
罗军的诉讼代理人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丁志华律师告诉记者,类似这样有判决但是无法执行的案例很多,受害人往往自认倒霉。
外婆:请让外孙安乐死
罗军8岁时父母离异,妈妈辛苦带大罗军并盼到了他考上大学,来大城市见见世面。“开学时我和他妈把罗军送到宿舍,给他铺好床,有说有笑,没想到离开我们才3个月,孩子就……”罗军的舅舅罗光卫哽咽着说,罗军妈妈几乎精神失常,“她一见我儿子就哭,见不得别人家健康的孩子,每天就在屋里走来走去。”他表示如果罗军不快点好起来,他的母亲恐怕会疯掉。
“我能不能让他安乐死?”拉着法官,桑淑英出人意料地问道。“你就真的忍心叫他死?”“谁忍心,你不知道,你们过1小时是1小时,守着罗军俺家过1小时就跟过1年似的。”桑淑英擦了一把鼻涕,咬咬牙告诉法官,她回东营一定要为外孙申请安乐死。
法官:暂无法律支持
据法官介绍,目前只有法院才能根据法律合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安乐死必须要求有一个像法院一样具有权威性、中立性、专业性和客观性的医疗鉴定机构去对垂危病人的情况进行鉴定,要求有一个完全人道、公正的医院为合乎条件的病人实施安乐死,目前尚没有成熟的条件所以暂无法律支持。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