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35岁的常某因诈骗和招摇撞骗曾3次“进宫”。昨天,他又因冒充我市人事局科长招摇撞骗被四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4年12月,常某来到四方区康宁路上刘女士开的小饭店里就餐,脱去外套,身上挂的“青岛市人事局人事科科长张涛”的绿色工作证引
起了刘女士的注意,她正为孩子工作的事情发愁,看到贵人光临小店她忙上前搭话。但“人事科长”对刘女士的提问爱搭不理,科长自然有架子,刘女士更是深信不移,当天就应常某的要求给了几百元钱,要“科长”先去走走关系。用同样的办法,常某又从唐某处骗来7700元。
法院认为常某的行为败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社会危害性大,因此以招摇撞骗罪判刑。常某表示不知道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对于判决,他表示将上诉。(赵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