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胶州市贵族练歌厅等7家文化娱乐场所从事量贩式KTV文化经营项目的立项申请,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设立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于6月18日前书面告知我局。受理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邮编:266300,联系电话:87292038,联系人:韩英娟,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胶州市文化局审批窗口反馈意见箱。拟设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性别\有无上述犯罪记录胶州市贵族练歌厅\兰州东路570号\朱高基\男\无胶州市鸿运歌厅\龙州商城F区5、6、7号\庄洁\女\无胶州市乐缘练歌厅龙州商城F区14、15、16号姜还淑女\无胶州市华帝娱乐中心\李哥庄镇驻地\丁洪宁\男\无胶州市含羞草休闲歌厅\李哥庄镇驻地\于淑星\男\无胶州市海韵歌厅\龙州商城F区西南2、3号\张爱霞\女\无胶州市金碧辉煌休闲娱乐歌厅\杭州南路665号\王福民\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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