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公布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显示,司法考试的内容、科目、方式、要求、分值比例与去年变化不大,有所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题型种类增加:将去年的分析简答题一分为二,拆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题型从6种增加到了7种。二是“论述题”的要求字数减少,从去年的“800到1000字
”改为“字数不少于500字”。
有关专家分析,题型种类增加后,考试将更注重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述题字数虽然减少了,但这就要求考生的论述更为严谨,无形中提高了对考生的要求。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考试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准备司法考试一定要设立周密的复习计划,紧紧围绕着考试大纲要求,名师辅导、重点难点突破将有助于司法考试的通过。
据悉,自从2002年我国开展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全国累计有近66万人参加司法考试,共有6.64万多人考试合格,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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