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离婚后,又先后借给前妻王某1万元钱,事后因王某不认账,张某起诉到法院。法庭上,王某装起糊涂,称自己是否借过钱“记不清了”。市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王某必须还钱。 张某称,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他先后两次借给王某1万块钱,王某给他写了借条。后来他多次找王某要 钱,王某都拖着不给,他才将前妻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对是否借张某钱一事既不做肯定回答,也不做否定回答,在法院告知她后果后,仍不做明确表示,同时,也不申请做笔迹鉴定,因此可以认定借条是王某所写,一审判决王某偿还张某1万元。
张某称,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他先后两次借给王某1万块钱,王某给他写了借条。后来他多次找王某要
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