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 5月23日,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钱俊波死刑。 2004年2月下旬至3月,钱俊波先后多次在长沙和武汉两地购买“蒙牛”牌牛奶数十盒,向牛奶内注入甲醛、酒精及广告颜料等物质后,与刘秀一起将
牛奶偷放到两地的十余家“蒙牛”牌牛奶销售点。同时,钱俊波多次给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发送了有向牛奶内投毒等恐吓内容的电子邮件和普通信件,向该公司索要20万元。 钱俊波又给工商管理及新闻媒体等部门写信,称有人向“蒙牛”牌牛奶内投毒。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收到恐吓信件后,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向钱俊波指定的户名为王文娟的银行账户存入人民币1万元。钱俊波看到账户有存款后来到深圳,让吕华帮其从银行柜员机中取出人民币9800元。4月上旬,钱俊波、刘秀和吕华先后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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