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长途车上一起蹊跷盗窃案的前前后后
在一辆长途汽车上,吴经理公文包内的8万元在他一觉醒来后不翼而飞。他欲报警时,又发现8万元回来了。这时,一个“多管闲事”的邻座劝他:“钱既然找到就别报警……”
日前,一个不停改供词的“娄阿鼠
”在铁证面前终于认罪。
钞票眨眼变报纸
去年11月1日下午,本市一家公司的经理吴强坐上从无锡开往上海的长途汽车后,便打了个瞌睡。一觉醒来,他下意识取下行李架上那只公文包。包一打开,他惊呆了:信封内8万元人民币变成了一叠报纸。
吴强把公文包放在座位上,径直走向司机,叫司机报警。司机吓了一跳:“8万元?我马上打电话报警,你先坐回去。”吴强回到座位,这时奇怪的事出现了:公文包的开口处露出那失窃的8万元。
邻座走来一男子
这时,一直坐在吴强斜后方的一个中年男子走了上来,劝吴强钱已经找到,不必报警了。吴强警觉地盯着中年汉子:“你是谁?”中年汉子愣了愣,一言不发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终点站到了,吴强把刚才的经过告诉赶来的警察,特别提到了那个男子。警察查看了身份证,得知该男子名叫洪毅。
“你为什么劝他不要报警?”在派出所,警察问洪毅。洪毅说,后排有个小青年答应给他好处费,于是他便依小青年的话去劝吴强。调阅资料,警察发现洪毅曾经有过盗窃前科。
疑犯供词不停在变
自此,洪毅像得了失忆症一般,不仅“记不清”那天车上的情景,还经常“忘记”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鉴定做出来了,信封上有洪毅的指纹。对此,洪毅解释:“我是在劝说不要报案时,顺手拍了拍信封。”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对指纹做二次鉴定,结论是:信封上的指纹是拿、捏之后才会留下的,“拍信封”说法不攻自破。没想到洪毅又有新辩解:吴强去找司机时,他在车厢过道里发现一包钱,是后排一个男子逼他把钱放进吴强包里,并劝吴不要报警。
狡辩无法改变事实
洪毅口口声声称是“后排的人”指使他干的,但经调查,吴强的座位号是30,洪毅是33,整趟车只卖掉31张票,洪毅后面根本没人。
检察官用证据推断:吴强上车后检查公文包时,洪毅瞟到了包里的信封,于是故意把自己的行李放在吴的公文包旁。吴强睡着后,洪便起身假装翻行李,打开吴的公文包,把那包现金拿走了。等到吴说要报警,洪心虚了,便用最快的速度把钱塞了回来。
庭审阶段,在确凿证据面前,洪毅自知任何狡辩均是徒劳,终于认罪。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文中涉案人为化名)记者郭剑烽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