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旁一饭庄,自称是特型演员的孙某在饭庄内休息。有游客反映,如果要和他合影,需交20元钱。本报记者浦峰摄
一家网站的“艺术楷模”栏目,对作为特型演员的孙某夸赞有加。但该网站负责人后来承认,孙某自称为著名特型演员、出演过多部影视剧等信息没有得到核实。
■关注焦点
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外的漱芳斋饭庄,自称是扮演过毛泽东的特型演员孙某,在游客就餐间隙,装扮成毛主席,模仿其语言举止,表演节目。之后,游客可以到后院与孙某合影,每次交费20元。
孙某自称在多部影视剧、话剧里扮演过毛泽东,但经记者多方核实,其所称作品及信息大都子虚乌有。
孙某装扮成毛主席与游客照相收钱,部分游客觉得非常不严肃,有损伟人形象;而旅游和工商管理部门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对此束手无策。
对此,法学界也存在较大争议,有律师表示,孙某已构成对毛主席人身权利的侵害。
4月13日中午,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外漱芳斋饭庄,门外不时有旅游客车驶来。大厅摆着二十多张餐桌,一侧搭着一座大红台面的舞台。
游客纷纷入座进餐,舞台上陆续出现几名演员表演歌曲、快板等节目。随着《东方红》音乐响起,一位身穿灰白色中山装,高鬓角大背头的中年男子,微端左臂,踱着方步走上台来,用湖南口音向台下问好:“同志们,你们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人民万岁!”中年男子右臂高高举起,向台下挥舞。
女主持人介绍,台上此人为扮演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孙某,表演结束后,大家可以到后院和他合影留念。
在漱芳斋饭庄后院,女主持人负责拍照,刚才表演快板的男演员负责收费和维护秩序。男演员喊着:“孙老师排戏很忙,只有五分钟时间陪大家,谁和他拍照,二十块钱一张,一分钟快相,还有孙老师模仿毛主席笔体的签名。”他还不时向游客介绍,孙某是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曾在《大决战》中扮演中年毛泽东。
前后10分钟时间,三拨数十名游客与孙某合了影。而据说,孙某在这里进行此类表演已经两三年了。
合影一次收费20 每天接待数百人
有人透露,导游把游客拉来后可能还有5元不等的提成
有的旅行团并不在漱芳斋饭庄就餐,也被拉到饭庄后院与孙某合影。4月13日下午,来自黑龙江的旅游团游客下车后直奔饭庄后院,孙某用湖南方言朗诵了“天若有情天易老,人间正道是沧桑”的诗歌。随后,三四十名游客纷纷与他合影留念。
游客吴先生说,导游跟他们介绍这里有“毛主席”,“我们是专门来看他的。导游早就说了,二十元合一张影,在她那儿交钱领照片”。
饭庄外有人透露,导游把游客拉来后可能还有5元不等的提成。
“孙某从漱芳斋饭庄建成就来了,饭庄每月给他开3000元工资外,照相的钱,他和饭庄分,饭庄也有他的股份。”饭庄一位女服务员说,孙某几乎天天在这里,每天和他合影的游客高峰期达四五百人。
著名“特型演员”经查名不副实
自称出演过多部影视剧,但未经有关部门证实
“扮毛主席拍照收费有损毛主席形象,心里不舒服!”河南游客张先生等人对此直摇头,“他又不是毛主席,和他照什么相?”
在孙某所住的小区,一名女邻居听说记者来找演员孙某,很是惊讶:“他是演员?不知道呀!”
但是,按照饭庄的介绍和孙某告诉记者的情况,他是国家一级演员,老中戏毕业的,八一电影制片厂著名特型演员,曾扮演过电影《大决战》中的中年毛泽东,现正在拍摄《伟人韬略》。
一家网站的“艺术楷模”栏目,以“昌平出了个‘毛泽东’”为题对孙某夸赞有加,称今年42岁的孙某是“毛泽东的扮演者中较为出色的一位”,电影《为了新中国》导演寻找演员时,就凭这一点确定毛泽东主演非他莫属,前不久,他在《走出西柏坡》话剧中扮演了毛泽东,引起了轰动,孙某先后被北京昌平、山东淄博等地聘为旅游形象大使……
在随后记者的调查中,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办公室孙女士证实,在单位离休、退休、在职的演员名单中,都没有孙某的名字,“我们这里演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只有古月一人。”她说,《大决战》中始终是古月扮演毛主席。中央戏剧学院学生处周处长介绍,该校毕业生中没有人出演过毛主席。
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人员介绍,有关毛主席的影视剧都要经过严格审查的,他们从未审批过电影《为了新中国》。文化部戏剧司人员介绍,《走出西柏坡》的话剧也是子虚乌有。
而刊登孙某“艺术楷模”事迹的网站负责人承认,孙某自称为著名特型演员、扮演过多部影视剧中的毛泽东等信息没有得到核实。
曾在话剧、影视剧多次塑造毛泽东形象的特型演员李克俭说,之前,国家有关部门对特型演员的要求很严格,不仅是身高体形要像,个人素质等方面要求也非常高,都要经过政审。他认为,个别人借助与毛主席相像,模仿伟人举止赚钱,会对伟人形象造成很坏影响。
“扮毛主席不严肃”?饭庄自称经营策略
旅游部门曾介入,但苦于旅游管理法规没有相关条文
扮毛主席拍照,在一些人看来是破坏伟人形象,但是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经营策略。
老北京微缩景园有限公司田经理称,漱芳斋饭庄属公司的一部分,但经营性质是独立核算,合同到今年底。她认为,扮毛主席拍照收费一事属饭庄经营策略,拍照收费是游客自愿行为,社会越来越包容,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田经理说,拍照收入的分配属饭庄内部事情,与老北京微缩景园有限公司无关。
昌平区旅游局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孙某扮演毛主席和游客照相收费一事,但否认“孙某是昌平旅游形象大使”。“昌平从来没有过旅游形象大使。”办公室王先生说。
昌平区旅游局管理科工作人员沈先生坦言,旅游局此前曾了解过此事,还曾以“扮毛主席不严肃”为由介入,饭店负责人则以企业经营策略予以解释。由于旅游管理法规没有相关条文,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没有相关法规,没法处罚。”昌平区南口镇工商所所长耿强说,他们已经去漱芳斋饭庄实地查看了,当时没有发现孙某装扮成毛主席与游客有偿合影。他认为,孙某的行为不好定性,不具有一般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性质,而且孙某当时不承认有收费行为,他们只能对其劝阻,称这样招揽顾客欠妥。
侵犯何种权利?法学人士说法不一
有专家认为,此举有损毛主席的名誉权
装扮成毛主席表演节目和游客有偿合影,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意见。
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朱妙春律师认为,首先,孙某没有冒充自己是毛泽东,也就没有侵犯毛泽东的民事权利,扮演毛泽东的特型演员不是一种身份,也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经历,所以就没有侵犯名誉一说。其次,他长得像毛泽东,并利用此与别人合影赚取利益,如果他是饭店的股东或是那家单位的员工,则该单位涉嫌违法经营,应该由工商机关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新教授认为,形象也是一种权利,孙某这种行为理论上构成侵权,但立法上还没有体现。
国家版权局法律法规处工作人员则对孙某装扮毛主席表演等行为给予了解析,孙某扮演毛主席,在公开场合朗诵毛泽东诗歌,如果是非营利表演,根据著作权法,不侵犯毛泽东的著作权。如果从事营利表演,根据著作权法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如果以免费表演为手段吸引游客有偿拍照,也应属于从事营利表演。但对于孙某公开模仿开国大典中毛主席的言行,是否侵权,在法律上还有争议。
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李顺德教授分析,认定该行为是否侵权关键有两点要素:第一要看场合,第二要看是否对伟人形象有损害。在商业场合扮毛主席拍照收费,利用伟人形象谋取不当商业利益,首先直接构成对伟人本身的人身权侵犯,伟人的后代可以直接站出来维护权利;其次,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商业利益,损害别人的利益谋取自己的利益。
但该行为不属于诈骗,因为大家都知道不是真的,是装扮的,但要考虑社会影响问题。
在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看来,扮演毛主席和游客拍照,不侵犯毛主席的肖像权,如果扮演者个人素质不高,言行举止丑化毛主席,使毛主席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下降,就有损毛主席的名誉权。
采写:本报记者 公冶祥波 实习生耿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