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999户企业当选为2004年度辖区银行业务诚信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环境,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青岛”建设,近日,青岛银监局组织青岛市银行同业公会,对全市所有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且发生信用业务的企业2004年度履行银行信用义务情
况进行了评选。本次银行业务诚信企业评选的标准主要有:企业全部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等均无违约行为,能够按时还本付息;企业当年度未发生新增不良贷款;企业没有借改制之际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企业结算信誉良好,签发、转让的承兑汇票有真实贸易背景,没有无理拒付和随意占用他人资金现象;企业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地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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