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晚报》报道,保健品成为近期消费者投诉的四大热点之一,个别经营者将一些价高质次的所谓保健品从商场、超市转入中老年人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干休所,通过对产品夸大、虚假的宣传来进行推销,提醒读者“‘免费查体’不要轻信”。 笔者注意到,一些社区的居民
委员会干部成为这种“免费查体”的宣传、组织者。他们或者贴出通知(实为广告),或者口头宣传。由于居民对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有一种天生的信任感,因而也增加了“免费查体”者在居民眼中的可信度,那些所谓的“健康指导讲座”、“免费查体”于是得以进行。 也许有些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的动机是想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但是涉及到健康、医药的事情很“专业”,居委会既非工商管理局也不是卫生局,他们对于“免费查体”者的资格等情况没有能力去把握,因而,充当这种“免费查体”的“中介”,就有可能好心办了坏事。 另外,不知有些居委会为“免费查体”提供场所,居委会干部积极宣传组织,是不是因为可以分到一些经济利益。如果明知“免费查体”有种种问题,为了挣钱而积极配合,这样的“居委会”还能算是“居民的”吗? 笔者个人认为,居委会及居委会干部应该远离“免费查体”一类的事情。建议有关部门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和政策的精神,把此类问题予以明确规范。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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