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和铁腕已经不容置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这样的“重话”放在房价问题上前所未有。那么,当前阻碍好政策惠及于民的因素有哪些呢?
【中华工商时报】打击投机应当“精确制导”
加息对投机买房者的影响甚微。道理很简单,有能力投机的人一般都资金充裕,往往采用高首付的短期贷款,因而利率上调所造成的损失和转手卖房所得利润相差很大。但对普通购房者来说,这却是个不小的冲击。因此,建议打击房地产投机要精确制导。应该通过个人信用系统的建立,用不同的房贷利率及首付款成数,区别对待买房自住的人,并且应当对买好几套房子的人收取重税。
【经济参考报】关键在增加供给
让房价正常起来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大量增加房屋尤其是中低档房屋的供给。因为对真的热切希望改善自己居住环境的购房者来说,抑制需求的措施并不能抑制住他们购房的热情,他们只能相应地压缩其他的消费,以圆自己的住房梦。面对如此庞大、又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提高一点利息,征一点税,也许短时期内这些抑制措施会起作用,但是难以持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需求不能强行压制,但也不能完全听任房价继续狂涨,因此让房价回归正常,只能增加供给。
【光明日报】还有多少优惠可以等待
增加住房供给,说说容易做到很难。真正可行的办法是在有限的供给中,调整结构、增加经济适用房和适合市民居住的小户型住宅的供应。但是现实的状况并不乐观,去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同比出现负增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的6.1%下降到4.6%,有的地区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地方政府不愿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建设经济适用房,土地基本要无偿划拨,各种费用也要减免,还要拿出钱来补贴,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一年要减少几亿元的财政收入。
【中国改革报】经济适用房投资为什么沦陷
经济适用房投资比重一直处于减少趋势,这折射出政府监管职责缺位。因此要给房市败火,还要地方政府从规范、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入手,既要在量上保证中、低档住宅的供应,还要使经济适用房成为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主打产品。而对于过多消耗土地和资源的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要限制,以保证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先满足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需求。
【检察日报】经济适用房怎样惠及群众
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可以用“雁过拔毛”来形容,由于经济适用房用地没有实行拍卖,因此会出现个别政府部门“拔毛”的现象,而开发商除了掌握着大量的补贴资金,又能钻售价监管不到位、不完善的空子,从买房者身上大赚一笔。另外,高收入者则利用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优势,通过房产投资赚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层层拔毛之后,留给低收入者的福利已经所剩无几。报纸认为,政府应该减少经济适用房兑现的中间环节,让低收入者直接受益。
【中国青年报】一些地方政府的爱昧
“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国务院在3月底下达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中这样表述。
行政调控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有效,这是个值得怀疑的命题。笔者以为,房价问题反映了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财政博弈。
在分税制的财政背景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是如何在房地产市场中“翻云覆雨”的。新华社3月16日曾经发过题为《“有形之手”岂能如此“操盘”》的评论: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报料,某些城市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是政府“操盘”的结果。因为卖地越多,政府“手头”越活;价格越高,收益越多。有个别城市为了抬高出让土地的价格,甚至特意请人当“托儿”,与外地投标企业竞价。
一些地方政府和中央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一致。在好多地方,财政收入和政府的土地收入几乎相当,提高土地价格,地方的财政收入自然也可以水涨船高。此外,房价上涨下的房地产业是经济增长的一部分,对GDP增长的拉动巨大,这是政府官员政绩方面的动力。
而中央政府呢,“让百姓安居乐业是中国政府一以贯之的主张和行动方向,无论是以前的福利分房,还是到如今的要求加紧建设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都是围绕一个目标:让百姓能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也就是说,它更期待的是一个和谐的房地产市场和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些地方政府无视中央的有关规定和宏观调控措施,按照自身的短期利益去规划房地产市场。这样的结果,不仅使广大群众的利益受损,也使整个房地产市场面临崩盘的危险。
对房价的变化,中央政府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但中央政府采用什么调控措施却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
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宏观政策上面故意缓半拍,或者干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在去年4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谈到宏观调控时就表示,“地方不要和中央博弈,否则会导致更强硬措施,对大家都不好”。房价问责制度的出台,也正应了她这句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