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的杨女士有只小贵妇犬。近日,邻居肖女士驾车时,车与没有束犬链的贵妇犬接触,导致该犬死亡。杨女士将肖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购犬费、户口费等6240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但肖女士以杨女士没有为狗束犬链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 规定》,养犬人应该自律,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宠物犬失去有效监管自行跑脱引发的后果,理应由携犬人自行承担。兰华
法院认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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