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过表决,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得以高票通过并得到海内外华人华侨的热烈拥护,充分显示了制定该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前后台湾岛内不同派别也表现出不同态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岛内“
台独”势力鼓动举行所谓“3·26护台大游行”对抗《反分裂国家法》。然而舆论普遍认为,这种鼓动游行的举动一如此间台湾当局“陆委会”发表有关《反分裂国家法》“已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是要“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等歪曲片面之词是一样的,根本就是站不住脚,也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和认真思量。
客观地讲,既然《反分裂国家法》是针对“台独”分子的挑衅和猖狂行为,为防止分裂和维护国家统一而制定的,那么“台独”分子必然会有一番反应。而且回顾两岸近年来的风风雨雨,尤其是岛内“台独”势力惯于误导和歪曲舆论的作风,可以说岛内暂时出现一些群众被蒙蔽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毕竟台湾岛内善良的人们全部接受《反分裂国家法》也需要一个过程。
但《反分裂国家法》白纸黑字既已公布,同以汉语为母语的两岸任何有阅读能力的人都可以从这部不长的法律中看出,这部法律不是针对台湾人民而是针对“台独”分子的。该法的主要精神是不允许“台独”分子把台湾分裂出去,这是对得起中华民族老祖宗的承诺,是任何一个中华儿女都不能背弃的底线。没有“台独”,一切都好说。同时,《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篇幅是规范如何促进两岸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可以说反映了该法主旨之一是最大限度地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两岸人民谋利。该法只是规定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才会采取非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的统一。可以说,已经最充分地把台湾人民与“台独”分子区别开来,完全贯彻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思想。因此,任何歪曲《反分裂国家法》为“战争法”的论调,都会在具体的法律条文面前黯然失色,在明白无误的白纸黑字面前根本是站不住的。
台湾岛内一个重量级人物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台独”,《反分裂国家法》不会影响台湾的利益。诚如斯言,《反分裂国家法》实际是一部区别对待的法律:将台湾人民与“台独”分子区别开来,将如何对待真统一还是假统一区别开来,充分代表了包括2300万台湾人民在内的13亿中国人的根本利益。得主流人心,顺主流民意。正因为如此,占台湾人口极少数的死硬“台独”分子才害怕在《反分裂国家法》的效应下,台湾人民逐渐抛弃他们这些“台湾之害”,才不得不抓紧鼓动所谓大游行,企图通过蒙蔽那些暂时还没有完全了解《反分裂国家法》主要精神的台湾民众,为其所用挑拨两岸关系,企图与大陆争夺台湾人民,挽救其深陷孤立的处境。然而,“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反分裂国家法》“针对谁,为了谁”都将会在时间中得到充分展示和证明。届时,恐怕那么冥顽不化的“台独”分子,只会空叹息。
事实上,对于一小撮“台独”分子挑拨两岸关系,顽固“台独”的做法,已经看惯了他们做秀伎俩的台湾有识之士根本就不屑一顾。据报道,国民党发言人张荣恭曾针对台湾民进党“邀请”国民党人参加“3·26”大游行一针见血地指出,民进党的“3?26护台大游行”,可能是另一场“制宪正名”。而台湾亲民党则指出:既然大陆释善意,亲民党亦再次呼吁,唯有积极推动两岸良性互动与平等对话,才有助化解两岸的敌意。此外还有舆论指出,岛内有关派别鼓噪反对《反分裂国家法》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在选举决定一切的台湾政坛,各党对反分裂法的态度都无法不考虑年底的县市长选举”,此语真可谓一语中的。“3?26护台大游行”名为“保”台湾,实是蒙蔽大众保少数人名位。
作者:观沧海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