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国有企业可以试行管理层收购(MBO),这个此前一直相当明确的说法已经发生微妙变化。记者从国资委获悉,规范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的办法最终将在下周出台,但MBO这个敏感字眼被回避了。在这个决定中国十几万中小国企命运的文件里,“管理层收购”的说法已经被“股权转让”代替。国资委刻意回避MBO这个字眼的举动,
被专家解读为旨在“避免社会产生仇富心理”,而在“向管理层转让”和“管理层收购”这两个主动与被动关系的转换中,这种仇富心理也可以得到较好的转化。
笔者不是什么专家,但是却对专家的这一解读感到怀疑。国资委在即将出台的文件中,刻意回避MBO这个字眼,把“管理层收购”的说法改成“股权转让”,仅仅改动了几个词句,就真的能够“避免社会产生仇富心理”吗?
此前不久,郎咸平先生曾经指出,“国有资产在MBO中大量流失”,这引起了社会广泛共鸣,也是MBO声名狼籍的重要原因。现在,国资委虽然刻意在文件中回避MBO这个词眼,但正如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先生所说:“从概念上看,向管理层转让股权实际上包含了MBO。”换言之,国资委此举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按照这一文件规定,中小国有企业仍然可以MBO。所以,此举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并不能够改变大量国有资产可能在MBO中流失的事实,也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出现的某些管理层损害职工权益、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严重不公正、不公平现象。
而事实上,当前,种种为富不仁,不公正、不公平现象,正是社会上一些人之所以会产生所谓“仇富心理”的重要根源。显然,部分社会群体仇富心理的存在,将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因此,从根本上来说,仇富心理是一种消极心理,应该设法避免其产生。
但是,富人并不是天生应该遭到仇视,许多人也并非是天生就仇恨富人,仇富心理并非是天然就有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社会分配公正合理,仇富心理就难以产生。但是,假如许多富人的财富是通过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得来的,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公平,那么,遭到部分群众的鄙视和敌意也就在所难免了。
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上的仇富心理,关键就在于尽可能地保障社会公正公平,杜绝种种损公肥私的情形发生。仅仅在文件上玩弄一下文字游戏,改动几个敏感的词眼,却并未改变某些可能有损公正公平行为的实质,这是无法真正避免社会产生仇富心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类似这种试图通过在文件上玩弄某些文字技巧来掩盖矛盾、掩盖各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事实的现象,并不罕见。这种做法往往能够收到一时之功,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文件上的话说得再漂亮,无助于改变某些不公正不公平的现实,这只会让百姓更加感到失望,更加容易激化矛盾,因此也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人民网;作者:邓伐檀)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