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1日电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文件,确定在容纳50人以上的众多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公众责任保险。这意味着山东省居民今后在公共聚集场所出事,将有望迅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
山东省在这份名为《关于开展公众责任保险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明确表示,结合“平安山东
”建设的实际,确定在以下公共聚集场所引导和督促开展公众责任保险:容纳50人以上的礼堂、夜总会、录像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机场、车站、码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责任事故发生数量及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公众责任保险作为防灾救灾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提供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还可以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提供经济补偿,对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山东省开展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推广“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利用保险机构的网点、人员、风险管理技术和防灾防损资金,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预防爆炸、火灾等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化“平安山东”建设。(邓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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