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将严格管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在基本解决拆迁历史问题的基础上,新拆迁项目不准引发新的上访问题,凡是补偿资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实的一律不准拆迁。这是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的。
今年全省新审批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600万平方米,省建设厅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格控制房
屋拆迁规模。凡是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凡是前期工作不充分、补偿资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实的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凡是能够改造利用的项目,要尽量不拆迁;凡是拆迁矛盾突出、上访数量居高不下的城市,除保证重点、特殊项目外,一律停止拆迁。二是建立被拆迁居民的住房保障机制。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安置房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妥善安置被拆迁户中的“双困户”。三是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把拆迁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拆迁纠纷。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严格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做到“阳光拆迁”。四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记者
周学泽)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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