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3月6日,上海市接连出台《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和《“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调整的通知》等三项政策,表示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
,由上海市政府颁布的《意见》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抑制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二是增加面向工薪家庭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意见》提出,将完善商品房网上备案制度、完善存量房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加强市场信息工作等多项措施,坚决抑制投机炒房行为。 而根据《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个人购买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河道整治费;购买后居住满一年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上海交通大学房地产与项目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屠梅曾告诉记者,从《意见》的内容和配套措施来看,政府遏制房产投机的目的十分明确。 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上海市中心内环线以内房价涨幅达27.5%。事实上,上海市中心的房价在这几年里已经翻了不止一倍。而与房价大幅上升相伴的,则是一些房产投资者财富的迅速增长。沪上有媒体曾撰写过一位职业炒房者的“成长”历程———投入300万元,三年之内增长到1300万元。 近年来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炒房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一直持打击的态度。如去年4月,上海出台了期房限转政策,并要求房产开发企业加入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新盘房源销售信息,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综合新华社证券时报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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