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2月25日,湖南永兴县法院院内发生了一宗爆炸案,造成一死两伤。死者是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33岁的曹华,伤者为法院院长李开清和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 2月25日下午4时多,永兴县法院内5号家属楼二楼,曹华的妻子发现一礼盒放在
楼梯间,拿回家后发现该礼品并非送给曹华的,便又放到楼下的花池。 随后,法院干警打电话给曹兴虎,告知礼品盒一事。曹兴虎随后又通知院长李开清、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曹华一同察看礼品袋。礼品袋中的盒装脑白金用电线模样的线捆着,当时有人怀疑是炸药并提出报警。当时院领导认为刚过春节,应该不是炸药,就算是炸药也应该是硝之类的土炸药,随后曹华便打来水往礼品盒上浇去,不料这一浇便引爆了炸药。曹华当场被炸死,院长李开清双眼被炸伤,办公室主任曹兴虎脚被炸伤。 案件已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湖南省警方已经组织大量警力全力侦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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