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我30万刚买的新车,放在路边停车场,却被人放烟花爆竹时将车玻璃灼伤,留下30余处‘雀斑’,至今也没人能站出来认个错。”昨天,市民孙先生打来电话诉说遭遇。
1月1日晚,孙先生将新买的轿车停在掖县路1号附近的马路边,8时许,外面烟花爆竹大作!孙先生
匆忙下楼察看。这一看不要紧,将孙先生心疼得要命。原来,他的车上面沾满了烟花喷出的火药灰,有的地方呈现糊状。他忙用工具清理残留在车身上的烟花,虽然清去了表面的尘灰,有的地方还是留下了些斑点;尤其是晚上,这些斑点还发出耀眼的光环。与孙先生的车一起受损的还有一辆微面。
孙先生找到看车的赵某,赵某告诉孙先生,是附近楼上的住户放的烟花,他也警告过他们,对方却置之不理。
孙先生说,虽然报了案,但一直找不到放烟花的人,有心找看车人赔偿,可看车人是下岗者,一个月也挣不了几个钱。他想通过本报呼吁,眼下私家车越来越多,市民们放烟花时一定要远离停车区。车主们逢节停车时小心照管车辆。(王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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