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3岁的老母亲告70多岁的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近日,四方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让高龄老人高高兴兴回家安享晚年。
庞某有一儿一女,原本跟孙子一起生活,2004年7月老人不慎摔断股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可老人的儿女却为谁来交取暖
费的问题争执不下,把老人晾在一旁。没有收入的老人无奈将儿女诉上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250元赡养费。
庭审中,儿子称自己也已经是70多岁的人,身体多病,老伴去世时又将积蓄用光,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公判,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女儿在庭审中则同意由自己直接赡养母亲。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子女,应对老人尽赡养扶助的义务,判决由女儿直接赡养老人,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30元。(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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