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05年度“青岛市知名企业打假维权重点保护单位”工作即将展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到工商部门申报。
据介绍,青岛市知名企业打假维权重点保护单位工作已连续开展了两年多,全市共有910多家企业被确定为“重点保护”单位。为扩大重
点保护单位的范围,工商部门计划今年再增加100多家企业。
据悉,凡未被认定“重点保护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在我市各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年满两年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组织;企业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本企业或产品、服务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企业无不良行为和受处罚记录;企业设有“打假维权”机构,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企业能公开承诺不造假、不侵权、不欺诈,在“打假维权”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据悉,企业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0日。已被认定为“重点保护单位”的企业,参加资格审验,符合条件的保留资格。
据介绍,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被认定为“重点保护单位”的企业,工商部门将给以优先保护和扶持。允许企业将“青岛市知名企业打假维权重点保护单位”字样用于对外宣传、广告和产品包装;对于“重点保护单位”的日常申诉和举报,工商部门优先受理,申诉和举报的被侵权的重大案件,案发地在本市的,工商机关将随时调集骨干执法力量,迅速组织查处;案发地在埠外的,积极帮助协调当地工商机关或直接派员查处。(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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