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首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将于3月15日正式在全市推行使用。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可退房,首次写入示范文本。
2月22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今后,北京市民所购期房如有质量不合格、随意擅自变更设计等问题,都有权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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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预售合同》规定,增加了对规划设计变更和节能措施的约定,规划变更时要书面征得购房者的同意,房屋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供热采暖方式等设计变更时要在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否则购房者有权退房。
《预售合同》还规定,提出商品房应达到节能设计标准,未达标者,开发商应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有关负责人透露,建委、工商局还将在近期制定推行《现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机动车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将于3月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市民意见。
点评:新版购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对于减少合同纠纷将起到积极作用。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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