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限放”遭遇尴尬
有关人士昨日就这种有法难依的局面发表看法:严格执法加自觉遵守才能解决问题
早报讯每到春节,鞭炮声响起时,家住宁化路的市民吴女士就会感到恐惧。昨天,她拨通早报服务热线2881515说:“我的心脏不好,每年到了春节,听见鞭炮声就感到‘心疼’。”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郭青对此解释说,自从去年实行“限放”后,在限放期外燃放鞭炮的人陡然增多,他们跟民警玩起“游击战”,令民警们防不胜防。
法律不应打折扣
1993年3月8日,15名人大代表提出《在市区禁止燃放鞭炮》的提议。做为人大代表的马鸿冰当年曾是15名提议人之一。马鸿冰说,自去年我市修改“禁放”为“限放”后,他非常担心以前10年的“禁放”成果会因此付诸东流。“如果执法部门不能严格地查处肇事者,那我们的‘限放’规定只能是一纸空文,它的法律效力将减弱和消失。
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当初,我们提出有限度解禁燃放鞭炮建议的时候,未曾考虑到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去年初,我市9名市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鞭炮燃放有限度解禁的建议》,昨天,其中的一名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说句实在话,在提出‘限放’的同时,的确没有考虑到这项规定与法律执行间的矛盾问题。”这名人大代表说。
“限放”法规面临尴尬
“实行‘限放’规定后,部分市民没有遵守,执法部门也没有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此法规目前已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昨天,青岛大学法学院王圣诵院长对记者说。在制定一部法规时,要避免和道德观念发生对立。我国自古就有“闹正月”的习俗,我们应该尊重人们的这种习惯。
双管齐下解决问题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万振东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依照目前的警力而言,执行“限放”规定确有难度。但作为已通过并实行的法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严格地执行。尤其是公安机关应追究违犯者的责任。同时,还要向市民们做好宣传工作,使市民自觉地配合、遵守“限放”的规定,使春节既有年味,也不会出现扰民的情况。徐勇/文司海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