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国务院6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社会预警体系,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一年多时
间的努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5个专项和部门预案以及绝大部分省级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提请会议审议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规定了国务院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于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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