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倒数第七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城调队获悉,2004年累计平均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102.1,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第30位。 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对比中,长春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1,列首位;居末位的是深圳,为101.3;青岛以102.1排第13位。 &n
bsp; 专家解读 记者:这个排名意味着什么? 于青(市统计局城调队消费处处长):青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较靠后意味着,青岛市民买到的东西相对而言能便宜些。排名中位置比较靠前的城市,市民消费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 记者:为什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人们的感受有差异? 专家:一是对比基期不同。现行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多为同比指数,也就是以上年同月或者以上年价格为100%的指数。人们常常会用目前的价格和印象中某个时期作比较。二是人们习惯于用自己所熟悉的某种或者某类消费品价格的涨跌幅度去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较。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由600多个单项指数经过层层加权计算出来的。(记者王磊江通讯员王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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