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缴款方式和违约处理太死板。按照教育储蓄每月固定存款的规定,存三年期的,储户就得往银行跑36次;存六年期的,储户就得往银行跑72次。虽然推出了可以分两次性存款,一次一万元,但可能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没有达到这一程度,所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教育储蓄的冷落面貌。在违约方面,教育储蓄只能每月存入一
次,中途如有漏存,必须于次月补齐,否则就算违约。银行只对违约前的存款按优惠利率计算,对以后的存款就只能按一般储蓄计算。因此,这一规定使经常四处奔波的人们对教育储蓄望而却步。
第四,银行不断开拓的理财新品种,使教育储蓄的利好失去昔日的光环。最近几年,各家商业银行发挥自身优势,不断适应广大居民的投资需求,先后开办了代理保险、代理基金、代理国债、代理企业债券等,这些都是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受到人们的喜爱。据悉,最近光大银行推出的第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开出了远高于储蓄的“价码”,半年期的年收益率为2.4%,1年期年收益率为2.8%,分别为同期储蓄收益的1.58倍和1.76倍。而二期剔除了半年期产品,增加了3年期与5年期品种,其年收益率更达到3.3%和4.2%。同期的定期储蓄利率税后分别为2.016%和2.232%。况且这些还都免征个人利息税。这些高额回报的个人理财新品种,都促使人们远离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政策需完善
对门庭冷落的教育储蓄,业内人士说:此项政策需要改进,如果不加以完善,不降低门槛,教育储蓄热也许就只是昙花一现,而把大部分参储对象拒之于门外,失去了教育储蓄的实际意义。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第一,要扩大教育储蓄参储对象的范围。教育储蓄只有增加存期,才能扩大参储对象的范围,而不至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二,增加教育储蓄的存款额度。根据规定,教育储蓄的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仅为两万元,这笔钱用于缴纳处于目前水平的大学学费还捉襟见肘。再加上学生几年的生活费,教育储蓄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了,所以应提高教育储蓄的最高限额。第三,缴款方式和违约处理要灵活一些。这一期盼对于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教育储蓄的人们来说,就显得尤为迫切。经常外出的人们希望银行能打破每月递进存款的老框框,允许他们一次适当多存进一些钱。同时,储户断交存款的次数也应适当增加。这样,储户在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适时存款时,只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也能享受违约后存款的优惠利率。第四,明确规定开具证明的标准。在办理教育储蓄清户业务时,对于客户提供的非义务教育的证明没有统一标准的规定。对于客户来说,取得符合规定的证明有困难;对于操作员来说,也很难掌握,也不便于管理。
总之,尽管教育储蓄受到银行理财的排挤,但对于众多的平民百姓来说,教育储蓄仍旧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只要政策得当,措施得力,就能受到人们的青睐,造福于我国的教育事业。
(1月10日《科学时报》李伟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