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国家质监总局于上月30日正式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布,同时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多方征求意见。
昨天,市质监局
希望我市广大消费者、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登陆青岛名牌网www.qdmp.com,研究汽车三包规定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和合理要求,并于2005年1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电话:2868456,2967312(传真),电子邮箱:zlglc@。(阎格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