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继2004年8月2日正式对青岛市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及驻青高校学生中的结核病患者实施减免政策后,又决定对外地来青暂住的结核病患者也实施医药费用减免。
在市胸科医院接诊的门诊病例中,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占结核病发病人数总和的3
0%-50%;住院病人中,外来务工人员占住院病人的20%左右,其发病率已显著高于本市居民。
从现在起,外地来青暂住的结核病患者只要持暂住证或务工证到市胸科医院就医,即可享受与本市市民同等的减免待遇:住院患者医药费用减免30%;门诊患者免收挂号费,门诊检查费减免20%。减免费用由市财政补助。(田璐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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