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前天下午,在市北区贮水山路黄台路路口处驾车肇事
,造成一死六伤的王某(详见本报昨日8版),昨天被市北交警大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
据悉,经对王某血样等体内溶液化验,王某是因为服用一种国家明令禁止的精神类药物———舒乐安定,导致处于昏睡状态而引发的交通肇事,此类事故在我市尚属首例。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市北交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肇事驾驶员王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自称曾服用过安定药片。在医院,医生对其采取了洗胃等治疗措施,并提取了驾驶员的血样、尿样和胃内溶液。而在接受民警调查过程中,王某一直处于半昏睡状态,面对民警的询问,言语前后矛盾,对事故经过没有任何印象。
昨天,经医院化验确认,王某确系服用过一种名为舒乐安定的药物。该种药物服用一段时间药效发作后会使人处于昏睡状态,属于一种国家命令禁止的精神类药物,驾驶员更应禁止服用。(张羽
王哲 宫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