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开盘竟公然告示可转让 浦东建设局严惩中介
早报记者 李和裕
近日,浦东有房产经纪公司被指违规操作,对尚未开盘的楼盘竟公然告示可以“定单转让”,等待他们的将是相关部门的严惩。
记者从浦东新区建设局了解到,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到消费者反映,有个别房地产经纪公司违规,对即将
预售的新楼盘公然告示“定单转让”,还擅自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书》,写明客户委托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预购某楼盘房屋,先收取每套意向金1万元,如预购成功,再收取服务费5万元。
有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定单转让”实质上就是“炒楼花”。“过去,楼盘开盘了,有人就排队抢号,花一两万元定金和开发商签下定金合同后,再兜售定单。这种人可能根本没意向买下房子,就是靠‘先下手为强’,拿到定单后再加价转让给想买房的人,从中赚取几万元差价。如果说已被限制的期房转让炒的是已预购但尚未交付的‘房’的话,这些人炒的还不是‘房’只是定单,香港那边称之为炒‘楼花’。如今那些房地产经纪公司就充当了炒楼花者的角色,以赚取所谓的‘服务费’。”
但更引人注意的是,那些房地产经纪公司转让的是尚未开盘的楼盘的定单。该负责人表示,那些房地产经纪公司能拿到定单可能与开发商方面有关,“一种是中介直接参与炒卖,开发商与其关系好,就让他们先订几套房;另一种是开发商进行过内部认购,后定单外流至中介处。无论如何,楼盘还没有预售就想着转让定单,胆子太大了。”
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则表示,那些房产经纪公司的收费行为肯定属于违规。“房产中介有两种,一种是二手房中介,居间促成上下家交易成功后向双方收取佣金,上海目前规定不能超过交易价的2%;另一种是销售代理,但预售是不能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的。开发商必须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楼盘销售,而现在房产经纪公司所操作的,既不是已被消费者购买的二手房转让,也不是受开发商委托进行预售,其收取意向金、服务费都是违规的。”同时,王律师也坦承,就算内部认购的定单要更名转让,也需要获得开发商的认可,也许中介收取的服务费中也有开发商承诺同意更名的好处。
目前,浦东新区建设局已会同工商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记者从浦东新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处了解到,现在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已基本查实,浦东新区建设局及工商行政部门会按有关规定严惩违规中介。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