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北京市约有100万张居民身份证将在9天之后过期”的新闻,不知惊醒多少梦中人,引来众说纷纭。
《新京报》12月24日的社论《我们为什么淡漠了“身份证意识”?》将其归结为意识问题。然而,仔细看看这张轻如鸿毛却又重若千斤的小卡片,就会发现一个小小的细节:身份证上没有直接标注“有效日期至多少
年多少月多少日”,却代之以“有效期10年”或“有效期20年”。
虽说两者差得不过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小加法,却能方便不少忘性大的人。毕竟人类的思维特点之一就是直观的印象往往容易记住,而拐个“脑筋急转弯”却会增加记忆系统的负担,容易被大脑遗忘。联想到为人诟病已久的火车票“只印发车时间,不印到站时间”,同样如此。
与此相对照的是,稍微留心一下就不难发现,许多著名品牌的日常生活用品如洗发水、饮料、奶粉等,往往在标注生产日期的同时,直接标注有效日期,而非有效期或保质期,让人一目了然。这看似不经意的细节,恰恰诠释出了消费者至上的商场真谛。转念一想:这个小改动岂非正是解决身份证过期问题的一个良策?宣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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