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地产政策大事记:
(1)2004年1月17日,《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4号令)出台。规定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带危改项目用地、国家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将停止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2004年3月,《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71号令)出台。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以前盛行的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
(3)2004年5月13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4)2004年7月1日,《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证颁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7月1日后,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通知执行后原则上以单栋建筑为单位,交清地价款的可申请核发该栋楼相应分摊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2004年10月1日,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出台。
点评:
谈论房价离不开地域“标签”
岁尾年末,关于房地产行业的议论依然温度不减,然而,不论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还是地产名家的预测之词,最终都无法偏离于这样一个话题——房价。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上升周期形成,在消费者的责怪和叫骂声中快速成长。
对于今后房价的走势,有来自不同方向的不同的声音。一言蔽之,开发商的种种看法最后都回到了一个落脚点,就是房价下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官方统计局的相关数字则显示,平稳仍是房价走势的主流。
在房地产市场上“唱多”与“唱空”的口沫战之下,有一个判断是为多数人所认同的: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阶段性增速过快和区域性结构失衡的问题。
既如此,我们在判断房价或涨或落的时候,就必须展开其地域的标签,因地制宜地根据各地房价水平与变化周期而加以判断。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