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都不得再在大众媒体上刊播广告,只能投放医药专业媒体。有资料说,超过一半的消费者靠广告选药。有人会问,将来不做广告了,群众怎么选药?
这似乎是对“叫停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的质疑,其实,是部分群众“中毒”太深。患高血压已有10多年的吴老伯说,
“因为在抗生素药能做广告的时候,他们还是比较相信包括中央电视台等一些较严肃媒体上的药品信息的。”也有的群众相信自己崇拜的影视明星、体育明星推荐的药。其实,媒体的级别和明星的知名度,真的和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无关,他们也同样是“药盲”。药厂、媒体和明星却利用了群众爱屋及乌的心理,大做广告,使药品广告泛滥,不菲的广告费使药价飞涨,这一负担最终转嫁到了群众身上。
这不是药厂、药商、媒体、名人联手坑国家,坑患者吗?
尤其是处方药,是经过专业学习和实践的医生的专业领域,不是谁都懂的,包括明星和媒体广告部门。“叫停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是杜绝外行(明星)指导外行(病人),是为了保护群众的善良不被利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说,“出台此规定目的为使老百姓吃药更有保证。”
叫停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些年一直在做的工作。过去几年,就曾确定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抗生素类处方药和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糖尿病的处方药不许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按这个月实施的新《药品法》则囊括了所有的处方药。
有些人会问“一切让医生说了算”,我们的知情权在哪儿?我们是否会被某些庸医所蒙蔽?医药企业的各种研讨会和公关也会针对医生,收了厂家好处的医生,会不会只开这个厂家的药,而不顾病人的病情和经济承受力?这些问题与“叫停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却是值得有关药品管理部门思考的。
叫停所有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原计划从今年12月1日起,但国家药监局给了一年延缓期,到明年12月1日全面实施。
一年延缓期,不仅给了药厂、媒体和明星合同的解决时间,也给了药厂和媒体经营战略的调整时间。政府药品管理部门也应利用这段时间再准备一些其它方法。是不是应当给病人货比三家的方便,使病人多一些选择药品的权利,从而避免被庸医蒙蔽。是不是规定医院不再有售药的权力,打破医院的行业垄断,使医生和药厂的猫腻搞不成。
目前,医疗消费和住房、教育消费一起成为国人的三大支出消费。缩小贫富差距,创建和谐社会,就要从这三个行业入手。叫停处方药大众媒体广告,来降低药品价格、保护国人健康,百姓会拍手称快。但这只是降低药价,提高国人医疗质量的一个飞跃。这还远远不够,政府药品管理部门要做的事还很多。(刘君)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