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2005年社会蓝皮书》中公布的《2004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人幸福感强于城里人。这令我有点坐立不安——作为一个拥有农村户口,同时又在城市生活的人,我不知道我是应该感到更幸福或是更不幸福。报告还显示:目前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但这仍然没有减轻我的不安,因为我很怀
疑自己有没有被包括在这“八成”里面(见本报今日中国新闻)。
想了很久,没想出一点头绪来,心情愈加沉重,似乎要不快乐了。这个调查结果说明了什么呢?我想,“幸福”是如此的虚妄,也是如此的尊贵,所以不能用它来说明什么,也许我只能说它不能说明什么。
在我看来,幸福是属于个人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安慰你。有种社会心理叫做“合群的自大”,这是鲁迅先生发明的词语,就是说,既然大家都幸福了,我也该感到幸福才是(至少也得表示一下安慰)。可是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比如凑巧我现在心情不好(完全没有理由),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因此,虽然幸福的人那么多,可是当我们看到痛苦的个体的时候,再多人的幸福也不能减少他的痛苦,更不能减少他痛苦的真实程度。我们亲眼看见的,无论如何应该比一个调查结果真实得多,虽然我们总是戴了“有色眼镜”,可是眼睛是自己的。
我们还知道,幸福与金钱、地位以及其他社会环境都没有太大关系。没有人知道亚历山大和住在木桶里的第欧根尼谁更快乐;而阿基米德刀剑临头,似乎也并不见得就痛苦万状。所以,这个调查结果不能说明农村人的生存环境比城里人更好,得到了更多的优待;它也不能说明我们都变得更有钱,更受人尊重,能够免于匮乏与恐惧。社会的进步,需要的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改进。幸福是个人的事,别人幸福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平等地对待他。把幸福交给个人,其他该正视还得正视。
碍里碍嗦说了这么多,我当然不是在批评社会学,也不是说社会调查没有用,也许只是因为没有调查到我,让我倍感失落,这才发牢骚的。假如调查到我了,心情愉快起来,让中国人的幸福指数再上升那么一点点也未可知啊。(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