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岛市建管局日前下发通知,2005年7月1日起,全市建筑业实行普工持证上岗制度。这是青岛建筑业继实施技工持证上岗制度之后,提升建筑工人业务素质的又一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从明年下半年起,青岛建筑业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通知》要求,凡在
青岛市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尚未持有《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所有施工与服务人员,均须于2005年7月1日前参加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常用建筑材料特点和性能,以及成品保护等基本知识。2005年7月1日之后,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普工,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起,青岛开始对进入建筑业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实行了素质准入控制制度,即按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先进行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建筑施工。这项制度的实行,已在建筑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面对近年来建筑业迅猛发展、建筑职工队伍急剧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建筑业转移的全新形势,建筑业职工队伍素质,特别是普工素质的提高成为当务之急。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做好建筑业普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建筑业普工持证上岗制度,对提高广大建筑业劳动力素质,加强建筑业劳动力市场管理,加快建筑业发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市建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实施全员培训、全员持证在抬高了青岛建筑业从业门槛的同时,为了不增加建筑工人的经济负担,培训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采用以企业自行组织的免费培训方式,各企业均须有专人负责培训,并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现有人员和准备使用的人员实施培训。企业可结合工地夜校,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织培训。无培训能力的企业可与其他企业合作组织培训,也可提出申请,由当地建筑业培训基地安排培训。培训结束后的考核工作由市建管局会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建筑职业培训基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报记者
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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