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媒体关于公车改革的报道越来越多,特别是当前北京市也悄悄拉开公车“货币化”改革的帷幕后,理论界人士的争论越来越激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纵观争论的焦点,大都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上,诸如:没有倾听纳税人的声音、缺乏公信力、会滋生新的腐败,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认为,光去议论公车“货币化”改革应注意的问题和带来的负面影响,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操作办法,倒不如不去议论。因为这些很直观的、现实的问题,连普通老百姓的心里也都明白,何必还要我们去浪费感情使劲地吆喝呢?这不是理论界所倡导的务实的学风。
言归正传。以我国的国情,我的观点是,眼前不断膨胀的职务消费告诉我们,公车改革势在必行,但根本不宜实行“货币化”!其主要理由有三:
首先,财政没有这个实力。公车“货币化”改革需要巨额的财政资金作保证,而我国大部分地方财政目前的财力十分有限,甚至入不敷出。一旦公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后,无论你采取何种形式把钱发到个人,这些钱都必须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形成了“刚性”支出,非保不可。而眼下,大部分地方财政连保公务员的正常工资和办公经费都倍感吃力,还能从哪个渠道弄钱来发车改补贴呢?北京市有钱吗?肯定有!尽管我不知道北京市的公务员现在按月到底能拿多少钱,但应该不缺钱花。
其次,变相增加人民负担。时下,分配不公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抑制分配领域的不平衡现象,让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而你现在实行公车“货币化”改革,无形之中再一次拉大了收入差距。要知道,北京市一般老百姓的最低生活保证金也才只有300多元呀!而你一个月的车补最高的达1800元,一年就是2.16万元。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在北京打的,按起步价10元钱计算,一天可以打的6次,一个月(按30天算)可以打的180次,一年就是2160次。试想一下,有哪个级别的领导从早到晚、一月到头、一年到底没坐办公室?简直令人不可思议!而这些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没有公务外出的你也拿来发补贴,岂不是变相地增加全体人民的负担吗?
此外,难以压缩政府支出。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2日在第六届经济学家论坛上表示,明年我国的财政政策更进一步趋于稳健,并适度减少政府支出。而公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后,“适度减少政府支出”的愿望,势必就要落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实行公车
“货币化”改革,是将公车消费这一富有“弹性”的支出,变成了个人的“刚性”支出,再也无法压缩。不论设计公车“货币化”改革的方案能节约多少政府支出,但我依然感到其中有诈。君不见,许多地方尽管实行了公车“货币化”改革,但还为主要领导和“紧急公务”保留了几辆公车。既然已经保留了公务急需用车,封存或拍卖了多余的公车,也就相应地压缩了公车费用开支,却为何还要不明不白地向这些公务用车人和没有公务用车的人发定额补贴呢?
既然公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如此不合“时令”,那么到底该如何“改”呢?我觉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合我国国情,现时的公车改革,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除了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由各级政府牵头,集中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统一组建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省级以上可以分块组建)。按公务用车服务公司规模大小,核定管理人员职数,管理人员全部从各部门和单位有财编的人员中调剂解决。财政按年初预算,将管理人员和小车司机工资及公务经费、各部门和单位的小车油修费划拨到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按月拨付。公务用车服务公司要搞好成本核算,对内(部门和单位公务用车)实行保本经营,对外(仅限部门和单位的个人私用)实行市场化运作,创收营利部分用于发放司机的补贴、奖励。
其实,类似笔者在这里提出的组建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的这种改革办法(当然这只能算是一个“改革框架”),也并非本人独创,多年以前就有人曾提出过,但一直就是得不到决策者的重视和支持。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像这么一“改”,就让那些平时喜欢“威风八面”的领导干部没了面子(更不用说其亲戚朋友再能沾公车的光了),所以大部分地方都不忍心下手。但为了遏制日益膨胀的职务消费水平,珍惜纳税人的血汗钱,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我们就必须痛下决心。作为领导干部,就必须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当然,在组建公务用车服务公司之前,还必须根据当地各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合理确定公车留用的数量,对少数车况不佳和超标车应分别予以淘汰和拍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用车的损失和浪费。网友:蔡红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