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11日专电(胡丹、谢云挺)记者从浙江省交通部门获悉,我国明年的公路养路费将启用最新式样、具有防伪标志的养路票据。原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一律作废。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伪造公路养路票据行为,交通部、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养路费票据式样进行改版,并按照规定设置统
一的防伪标志。原公路养路票据式样一律作废。据了解,浙江省里已经发布了有关文件,规定从本月13日征收养路费开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其他票据收取养路费。所使用的养路费票据也要求保持完整整洁,不得涂改、更正以及使用校验章等。对于使用假冒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公路养路费票据的,将视同逃缴公路养路费处理。同时,对于那些印制假冒养路费票据的人,处罚也将更加严厉。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此次国家交通部、财政部发文中,还专门对养路费用的征收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要求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所有车辆必须上墙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滥用政策、擅自扩大减免范围和搞人情交易的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