烁阳置业让购房者再“补交”4万余元购房款 上周四,福州路的李女士向本报楼宇热线(2882315、2075047)反映,她通过青岛烁阳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阳置业)购买了乳山市浪花小区一处位于四楼的商品房。在房屋交付前,代理商通知她另行缴纳阁楼房款4万余元。由于在
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无此项约定,李女士感到非常蹊跷。 事件“买房送阁楼” 今年4月初,李女士得知烁阳置业正在代理销售的乳山市浪花小区的商品房。在售楼处,有关售楼人员承诺她这套房屋的阁楼为赠送。并且于5月8日,她与开发商淄博恒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产公司)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中,有关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售价等内容都作了明确约定。 特别对阁楼部分,在合同第二条:“计价与付款方式”的第2项中明确约定:“该房附属阁楼及阁楼总价等内容均为:‘无’”。因此,李女士更加对阁楼为赠送的说法放心了。 需“补交”阁楼款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将于今年8月底交付,但李女士始终未接到交房通知。却在日前接到烁阳置业的一纸通知,由于房屋面积已经测算出来,要求她“补交”阁楼超出部分的房款。并称“不好意思,上次给您算的面积有失误,……请您包涵”。按照通知要求,该阁楼的单价竟然也是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四楼面积计价。 调查“争取”半价收费 就此问题,记者随后与李女士来到了烁阳置业。该公司王姓负责人改口称,如果李女士不同意按照四楼售价计算阁楼房款,他们将联系开发商,“争取”让她按半价承担阁楼房款。对此,李女士表示还是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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